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区别是: 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为保证买卖合同履行而订立的担保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均签订、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生效,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一、定金合同单方面签字是否有效 有效,民法典规定,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给了对方定金,对方明知是定金,对方还收了定金,那就代表对方是同意的,因而有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给钱的时候生效。定金合同一般是预约合同,但仍然有效。买方违反定金不退,卖方违反,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预约合同,还需要签订本约即房屋买卖合同。 二、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 定金在下列条件下可以退:1、债务人已经全部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房屋买卖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买房交定金合法吗 买房收取定金是合法的。民法典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定金合同。定金数额多少,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个上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买房收取定金,是为了将来房屋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订,在房价上涨飞速的背景下,买房交定金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卖方很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反悔不想卖房了。而这时候,买方就可以主张卖方双倍返还定金,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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