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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主合同和从合同
释义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一、从合同无效会影响主合同效力吗
    从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属属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为基础。主合同不能成立的,下级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如果主合同转移,则下级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解除的,下级合同丧失效力;如果主合同终止,则下级合同相应终止。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下级合同。没有下级合同,就没有下级合同。
    二、保证有什么特性
    保证的特性有从属性;相对独立性;无偿性。
    保证的特性具体有以下几点:
    1、保证具有从属性,保证与所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保证之债是一种从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2、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保证债务虽为主债务的从债务,依主债务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是保证合同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单独合同,保证债务是独立于主债务的单独债务;
    3、保证具有无偿性,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在保证关系中,债权人享有保证债权,并不以偿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也不以从债权人取得一定代价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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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