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担保合同并非独立于主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亦无效。反担保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也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并不独立存在。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反担保合同并非独立于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反担保合同也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也属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而不是独立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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