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的租赁协议是否为单边合同? |
释义 | 借用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其中只有一方承担义务。在借用合同中,借用人负责按约定使用并归还借用物,而出借人的主要权利是要求借用人归还借用物。借用合同具有特定的法律特征,如借用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的特定物,合同是无偿的实践合同。借用人必须履行使用和归还借用物的义务,违约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签订的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待关系。如《民法典》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方承担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仍属于单务合同。 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 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 3、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 4、借用合同是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出借人必须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 借用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1、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出借人的权利是于合同终止时得要求借用人归还借用物。 在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不负有义务。但若借用合同为诺成合同时,出借人有按约定将标的物交给借用人使用的义务。 出借人一般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借人故意隐瞒借用物的瑕疵而致借用人受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2、借用人的权利义务 如合同为诺成合同,借用人有请求出借人交付借用物的权利。否则,借用人并不享有权利。 借用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借用物,在合同终止后应及时归还借用物。借用人违反义务的,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结语 借用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承担借用物的使用和返还义务,而出借人并不负有相对义务。借用合同具有特定的法律特征,包括出借人将物品的占有和使用权转移给借用人、标的物为不可消耗物、借用合同为无偿合同等。在借用合同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借用人归还借用物,而借用人有权要求出借人交付借用物。双方都有相应的义务,如借用人按约定使用借用物并及时归还,出借人不得故意隐瞒借用物的瑕疵。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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