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书无效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拿出证据证明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2、当事人拿出证据证明调解书的签订行为没有来自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当事人还可以出示证据证明双方在签订调解书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撤销权消灭的情况如下: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