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解答: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公司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4、监事、董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公司指定代表;6、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