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无法覆盖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病史。但是,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疾病或病史属于排除范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不得以未事先告知被保险人而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解除理由和生效日期。 4.《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故意瞒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骗取保险金的;(二)危险发生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损失,或者故意不采取防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三)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致使保险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5.《合同法》第十一条:民事主体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总结: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存在脑损伤既往病史,那么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同时,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疾病或病史属于排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