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的特定保障项需考虑保险公司的规定和合同条款。对于既往病史,一般会根据疾病种类和时间进行限制。但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会完全排除既往病史,需要具体查看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等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明白易懂。 2.《保险条例》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符合保险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人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加重被保险人的责任或者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3.《健康险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健康险种的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费、责任免除、保险金给付、保险费率调整、争议解决等内容。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十三条:对于既往病史的定义以及对保险责任的排除应当详细、明确、具体,不得使用模糊、含糊或无法具体核定的表述。 总结:购买重疾险的特定保障项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在考虑既往病史因素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