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合法协议,保险公司需要客观真实的信息来评估保险风险和保费。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继往病史,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同时,对于已经患有某些疾病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加收相应的附加费用或者限制保险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有关情况,以至于无法确定保险标的价值或者保险风险,致使保险人受到误导,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已经患有的疾病和身体状况等情况。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告知的疾病和身体状况等情况,确定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期间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