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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具体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保障受害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旨在通过对现行标准的修订,进一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该修订案是山西省政府为了应对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存在的问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修订案的出台将有助于确保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获得合理、公正的赔偿。修订案将对赔偿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赔偿金额与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相匹配。此举将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的实施将为受害者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结语
    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该修订案将确保赔偿金额与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相匹配,为受害者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这一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修订案的实施将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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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