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缴费。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具体的缴费时间由各养老保险统筹地区确定。达到退休年龄,可以自己申请退还个人缴费的部分,书面确认以后将个人账户一次性付给本人,同时也终止了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