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有几种情况 |
释义 |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几种情况 1、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效力待定合同要如何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2、对合同进行撤销,合同不生效。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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