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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女性骚扰分几类?
释义
    法律分析:(1)身体的接触: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故意擦撞,强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紧贴他人等。如异性在办公室故意紧贴着女性的身体,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2)言语的接触: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个人的性隐私、性生活,对别人的衣着、外表和身材给予有关性方面的评语,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3)非言语行为:故意吹口哨或发出接吻的声调,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暧昧的眼光打量女性,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如色情书刊、海报等。如对路过的女性吹口哨或发出尖叫声,或者在科室内公开张贴色情海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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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