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章程中要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或金额等。 3、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一、新股东可以分红吗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派利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才有权分得股利。所以说,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利。 二、股票投资分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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