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0年产权的公寓能交公积金吗 |
释义 | 40年产权公寓是可以取公积金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时;或者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与作用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以下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安置房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装修是不能够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能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封存了符合条件的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封存后的处理办法: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 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才能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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