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规定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规定胎儿具有 民事权利 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被剥夺吗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中既包括民事权利又有民事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转让或者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