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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解散理由有哪些?
释义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一、合伙人退伙应对哪些情形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变更合伙协议需要一致同意
    在一般情形下,修改合伙协议需要一致同意,但是具体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什么是合伙协议书? 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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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