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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诉讼
释义
    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一、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审理
    立案后多久会开庭,法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开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
    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案件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影响较广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15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一、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二、立案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等。
    三、开庭审理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立案后的简易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后一个月才能开庭,因为要给被告答辩期,如果被告要举证期限,那最早也要到35天以后开庭。
    二、抚养费起诉是怎样的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起诉: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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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