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转让可以签合同吗? |
释义 | 就店铺转让的事宜是可以依法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的店铺转让合同,来约定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但是转让的店铺需是有效存在的、可以转让的店铺,并且转让人要及时通知其债务人。 一、企业办转让铺面须经过房东同意吗 店铺转让合同需要房东同意。店铺如果属于房东个人的合法财产,未经房东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其财产。承租人可以租赁店铺后由本人使用或者经房东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可以转让; 2、债权转让通知,无论债权转让合同是否签订,债权转让都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债务人不具有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3、注意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求和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 4、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实际情况,债务人必须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并知道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三、店铺被房主收回房客可以要求补偿转让费吗? 房主收回店铺房客可以要求补偿转让费。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依法收回店面,将该店面继续出租并收取转让费,亦系其自身权利,并未造成原承租人的损失,无需对原承租人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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