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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刑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罚金刑是什么意思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的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罚金一般应该如何执行
    (一)限期缴纳限期缴纳有限期一次缴纳和限期分批缴纳两种。限期一次缴纳,是指犯罪人应在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内一性付清全部罚金。这种缴纳方式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然较大,但犯罪人缴纳并无困难的情况。限期分批缴纳,是指犯罪人应在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内分批付清全部罚金。这种缴纳方式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大,犯罪人无力一缴清的情形。
    (二)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三)随时追缴随时追缴,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要求犯罪人随时缴纳。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罚金减免罚金减免,是指犯罪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天灾人祸,致使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经犯罪人申请,法院可以酌情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刑的执行。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这是根据判决后犯罪人实际负担能力的变化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充分体现了罚金刑执行的人道主义原则和我国刑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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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