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守所不可以使用手机。在看守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罪犯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退还给本人。根据相关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扣押其随身物品、外衣、鞋子,该罪犯只着内衣及号服进入监舍。该人物品会有看守所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在该人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员如果携带危险品未被发觉,违反看守所监规,会被加戴械具、严格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判刑后多久可以见家属 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