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发生交通事故会不会扣分 不一定扣分。如果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不扣分。 扣分的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二、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 交通事故 ,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六)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遇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 书; (二)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 交通事故处理 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 发生交通事故会不会扣分 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会扣分。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进行一个划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