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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抱养的孩子上集体户口,能回自己户口上么?
释义
    可以。要将户口从现集体户口中迁移回原籍,需要持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页及房产证明等,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准迁证》,然后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户口,换成《迁移证》后,再会你原籍派出所上户口就行了。如果你没有合法的房产,也可以迁移到你原籍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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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