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迁出不落可以吗 |
释义 | 集体户口迁出不落可不可以?集体户口迁出不落是不可以的。这不仅是为了管理规范,也是防止大家户口丢失。集体户口迁出的流程是什么?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天津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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