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具体解释如下: 1、如果车辆出厂时,配备车顶行李箱,便不用到交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车辆出厂时,车顶没有配备行李箱,车主想要自行在车顶位置安装行李箱,则需要到交管部门进行备案。 2、如果车辆属于载客性质,这个行李箱只可以放置行李,不可以非法载货,而且行李箱的高度不可以超过50厘米,从地面开始计算的话,高度不可以超过4米。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