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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权
释义
    首先继承至少分为意定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就做意定继承,分为遗嘱和遗赠(非继承人继承就叫做遗赠);在没有被继承人意定的情况下,也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是根据法律规定继承。
    所以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首先得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在没有的情况下就是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由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子女中一般情况下不包含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女婿或者儿媳一般情况下也是没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也没有继承权,孙子女在其父母过世的情况下,拥有第一顺位的代位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生活紧密程度和贡献分摊,一般情况下是均分,可以相互协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房产的继承,仅仅是继承房产的份额,而非变现。一方不要房产份额直接要求另外的继承人按照房屋价值购买的行为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难以获得支持的。
    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在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以被继承人是父亲为例,母亲拥有的份额是不能够继承的,一般情况下母亲拥有的50%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能继承的仅仅是父亲的50%,以除了母亲还有第一顺位的四个子女为例,则最后该房屋是母亲50%+10%,其余子女每人各10%。
    到房管局办理的时候,往往需要所有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协议,并且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有的地方还需要将此遗产分配协议进行公证。具体的税费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房管局往往要求是公证遗嘱,否则往往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确认。
    如果该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整个房子都是遗产,都应当全部拿来分配。农村房屋的继承原作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地方是过户手续处理的问题,以及基于农村房屋所享有的宅基地是没法当然继承的,继承的是房子而非宅基地(继承人本身就属于村集体除外)。
    一、放弃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二、未成年人可以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吗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先过世,未成年人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继承的份额一般仅限于父亲或母亲有权利继承的部分。
    对于已经过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其他亲属的遗产,未成年的子女不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例如,未成年人的叔叔过世了,没有妻子和儿女,本来未成年人的父亲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但是,父亲比叔叔先过世,那么未成年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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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