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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帮信罪,案件在检察院,有可能不起诉吗?
释义
    帮信罪不起诉的条件是:1、法定不起诉。罪嫌疑人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6种情形中除“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2、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帮信罪,案件在检察院,是否有可能不起诉
    帮信罪不起诉的条件是:1、法定不起诉。罪嫌疑人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6种情形中除“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2、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检察院二次侦查,有可能还会退回来吗?
    检察院退侦一般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若刑事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在看守所,案件已报给检察院,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侦查机关负责审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吗?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后移交检察院后流程为: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会对案件继续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即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不起诉,取得检察院不起诉文件后,何时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是不会自动解除的,个人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解除的情形主要有四种:1、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刑事拘留,直接解除;2、案件转段的,公安移送检察院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检察院重新办理;3、判决生效,强制措施也解除了;4、取保候审达到12个月,期限届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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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4: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