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迁移户口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5、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