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长期以来,传统的性别观念、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了人们对女性犯罪的看法,许多人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加温柔、善良,因此在同样的犯罪行为中,法官会对女性罪犯从轻发落。但是,这种性别偏见对于法律的公正性和正义性都存在威胁。研究表明,对于涉及暴力和财产犯罪的案件而言,法院通常不会考虑性别因素,裁决一般相对公正。而在涉及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案件时,女性犯罪者常常受到轻判。这些案件中,法院的判决通常可被解释为对女性的“保护,认为她们只是反应过激或是被迫行为,从而导致轻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女性犯罪比男性犯罪更轻的因素并不全是由法官造成。事实上,大多数起诉者、律师以及陪审员都对女性犯罪有种种偏见,使得整个司法系统中存在一定的歧视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犯罪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等情况,对犯罪的责任和刑罚的适用造成显著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