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存货物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货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货物有孳息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务人只需要在提存后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即可。 提存费用包括哪些?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提存受领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物。 一、关于提存的性质 理论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是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提存为公法上关系,至少为特殊的公法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两类: 1、公法上之关系说。此说认为,提存机关是由国家设立的,受领提存物而进行保管,是履行公法上的义务。 2、国家处理非讼事件的公法上关系说。这两类观点没有实质性的差别。第二种认为提存为民事合同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三类: 1、寄托契约关系说。 2、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关系说。 3、提存为私法上的寄托契约,并有为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