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在女方打胎时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女方打胎男方赔偿金额无法明确规定,但堕胎手术对女方身心造成伤害,男方可以在道义上给予营养费补偿。怀孕女员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单位应安排休息和产前检查时间。婚前未婚先孕不受法律处罚,男方无责任。 法律分析 一、女方打胎男方赔偿多少? 女方打胎男方赔偿多少元法律当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任何堕胎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据。 但是堕胎手术会对女方身心造成较大的伤害,但就此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缺乏法律依据。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应当知道性行为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男方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二、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员工从事哪些工作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夜班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男女关系的规定,仅仅是限于结婚之后的一些事项,比如说结婚之后再进行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相处的话,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规制,但是婚前未婚先孕,并没有一些处罚的规定,就算是打胎的话,也不需要男方负责任。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明确规定男方在女方打胎后应赔偿多少。堕胎手术对女方身心造成伤害,但法律上缺乏相关依据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然而,作为成年人,双方应当意识到性行为和堕胎后果,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男方可道义上给予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补偿。另外,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员工从事特定劳动,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有额外限制。婚前未婚先孕的情况下,法律并未规定男方需负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