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其缴费工资申报区间范围为:2020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736元/月x60%=2842元/月的,按不低于4736元/月x60%=2842元/月作为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申报;高于全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040元/月x300%=15120元/月的,按5040元/月x300%=15120元/月作为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申报。 法律依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第一条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所使用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使用的社平工资统一为2020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4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