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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营者对市场监督部门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
释义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对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处理权限的,由先收到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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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