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三)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证据; (六)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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