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可以在周末进行? |
释义 |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工作日办理,星期天不可办理。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判离婚,但特殊情况下,如重刑、失踪、出轨等,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争议较大,主要在于是否包括事实婚姻。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可以根据婚前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分析 不能。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而星期天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定休息日,因此,办理离婚手续可在正常工作日进行。 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具有以下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 (1)第二次起诉离婚(部分地区如天津要三次起诉离婚,特殊情形如一方重病等也并非二次起诉离婚就判离); (2)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3)一方被宣告失踪; (4)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5)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 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 (二)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 (三)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第一种情形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不大,问题在于后两种情形(以下均称上述两种情形)下,重婚者与相婚者是否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较大。归根到底问题还是在于《刑法》第258条中的“配偶”是否包括因事实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双方。有学者认为,上述两种情形也构成重婚罪,依据是,就主体而言,当事人“自己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是重婚的主体要件。配偶是指《刑法》第258条中的“配偶”应当包括因事实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双方。 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由所有方个人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不必参加分割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在结婚时约定婚后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婚内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就不予分割。如果没有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则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应在正常工作日进行,而星期天不属于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日。关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一般情况下需要具备特定的法定理由。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被判刑、被宣告失踪、出轨等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至于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和实践界存在争议,但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的情况下,一般被认定为构成重婚罪。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必参加分割。根据婚前约定或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归属可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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