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 1、“程序的及时终结性”。英国有一句著名的法律格言:“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应当及时形成裁判结果,不应过于拖延。否则,就会带来一些消极后果,如犯罪证据的流失;侵犯被追诉者及其家属的人权(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伤害);甚至产生不公正的裁判结果。刑事诉讼中关于各种强制措施的期限规定以及严禁超期羁押的精神无疑会对及时产生裁判结果起到积极作用。 2、“程序的对等性”。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者处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态之中,其辩护能力根本不能和拥有强大国家强制力的司法机关的控诉能力相提并论。因此,符合正义的刑事诉讼法必须赋予被追诉者一系列诉讼权利,尽量地缩小这种“天然差距”,最大限度地促成控辩双方受到同等的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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