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了,见不到孩子的,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那么在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并且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探望的实际和方式进行判决,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来探望孩子,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可以阻止对方来探望孩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