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比例: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其报销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6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5%。 虽然医保政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增加了覆盖范围,不少地区都将少儿纳入了基本医保范围,但社会医保“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决定了其保障限制多、用药种类覆盖少的特点,尤其是各种新式诊疗手段、新型特效药物,不仅非常昂贵,而且均属于自费范畴。 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水平高的城市医院往往出现“一床难求”的窘境,恶劣的住院环境、繁杂的就诊及报销手续,都令人在就医时心力交瘁。 另一方面,孩子的免疫系统尚未强固、抵抗力低,相比成年人,更容易收到病菌的感染;并且儿童的器官机能尚未发育健全、适应能力差,正是疾病的高发阶段。特别是0~6岁的幼儿,容易患一些小毛小病,如感冒、咳嗽、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风险也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