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需要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个人独资企业必要,个体工商户不必要; 2、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可以分离。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