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 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 教育费附加 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 缴纳营业税 。以下的,是 免征增值税 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6868个体工商户的 债务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