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牌电动车上牌照算机动车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电动车即使上了黄牌也是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的,其应当属于特种自行车的范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一、怎样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车辆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以上明确指明,电动车和残疾人用的工具车属于非机动车。 二、成都电动车新政策 成都电动车新政策即是:在2015年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证,通过三年时间进行自然淘汰,从2018年1月1日起,电瓶车临时通行证到期,超标电瓶车将被禁止上路。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依法登记的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驾驶未经依法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车辆。 三、骑自行车被交警罚款在哪里交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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