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法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在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来自沈阳的全国人大代表徐-强建议:要尽快制定《集体合同法》。 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 法律虽然赋予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但没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细则和不履行集体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造成了操作上的困难。即使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也由于合同中最低工资标准不明确,工资增长幅度不具体等而流于形式,影响了集体合同作用的发挥。 徐-强认为,我国没有单独的集体合同立法,仅在相关法律中分布着一些关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存在问题主要有:有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够;法律责任缺乏上位法支撑。 二.相关拓展—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1] 资本主义国家的集体合同工人或职员的组织(一般是工会)与企业主或企业主联合会签订的关于出卖劳动力的条件的协议书。在18世纪末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雇佣劳动者团体与工厂雇主签订的劳动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的萌芽。它是工人为反对个人雇佣契约苛刻的劳动条件而要求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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