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国家机关、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给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储金。具体含义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住房公积金只有城镇才有,农村并没有相关制度。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能享有,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或者离职的退休的职工都没有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内所缴金额,一部分是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单位缴纳,个人缴存部分每月由单位代扣之后,与单位缴存的部分,一起存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内。 4、公积金一旦缴存,职工在职期间不能中断,除非员工离职退休,或者发生《租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事项,这也体现了公积金的稳定性与强制性。 5、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会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会存在专门的账户中进行统一管理。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可以用于自建、自购或者大修住宅,也可用于房租的缴纳。在职工离退休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提取账户内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