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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有什么不同之处
释义
    法律分析: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在于: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的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等;发行可转债应当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等。《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一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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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9: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