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重要结构性信息。 (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2007年以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是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予以体现的。新准则颁布后,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正式对外呈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将成为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列披露的第四张财务报表。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企业还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既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所有者权益总量增减变动的信息,也能为其提供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结构性信息,特别是能够让报表使用者理解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根源。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两栏。 所有者权益表变动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内所列数字填列。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栏内。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库存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