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要素 |
释义 | (一)票面利率 与普通债券一样,可转换公司债券也设有票面利率。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高的票面利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大,因而有利于发行,但较高的票面利率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形成压力,发行公司也将为此支付更高的利息。可见,票面利率的大小对发行者和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都有重要的影响。 (二)面值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是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 (三)发行规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仅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要影响未来企业的股本结构,因此发行规模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很重要的因素,根据“暂行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四)期限 1、债券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2、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1)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五、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 (六)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1、除权调整 一般来说,现金红利不纳入转股价调整范围,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也将股票红利作为调整转股价格的一个因素。 2、特别向下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别向下调整条款有时也称为向下修正条款。当股票价格表现不佳时,一般是股票价格连续低于转股价一定水平,该条款允许发行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原转股价格的70%~80%. 转换调整条件是可转换公司债券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七)赎回条款 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处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通常该条款可以起到保护发行公司和原有股东的权益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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