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中,被告人可以通过证明特殊情形的存在来减轻或免除刑罚。特殊情形包括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等。但是,被告人必须充分证明这些情况的确存在,否则不能得到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效果。 法律依据: 1.《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刑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被告人提出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等辩护意见,应当在庭审中充分阐述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否则不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告人在庭审中有权自愿陈述事实、申辩、辩护并提出证据。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证明特殊情形的存在需要被告人充分证明,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被告人无法证明,那么这些情况不能作为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