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家出走多年离家出走两年还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无论离家出走多少年都是依然属于房屋的主人,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民法有户口是否拥有居住权 有户口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可以不可以转让 居住权不能转让。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怎么继承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办法继承。因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可以擅自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也不可以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一般是拥有房屋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是为了针对某一人,从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只有房屋的居住权是不可以继承的。该房子无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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