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东未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租客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房东未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租客时,租客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但若租客与房东已经协商同意延期交房,则租客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同时,如果租客没有提前通知房东意愿解除合同,租客也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违约所失去的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权利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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