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凡团员要求入党,须经推优),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党校集中培训积极分子,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申请人撰写“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上级党组织预审。第二阶段:发展工作阶。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第三阶段:预备期管理和转正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员材料归档。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